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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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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及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依法履职,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0日 15:44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