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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鄂郑红分别回应代表质疑 “案多人少”是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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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有法律界代表称“‘案多人少’是个伪命题”的说法,省高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均在省人大会议分组审议时作出回应。郑红同时坦承,“我们的确也存在综合部门的人员较多的情况”,人力资源要向办案一线倾斜。

  省高院院长郑鄂:

  案多人少问题自身无法解决

  “有代表说法院‘案多人少’是个伪命题,这种说法不对,希望媒体要正确理解。”在昨日参加云浮团审议时,省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郑鄂一开口就作出反驳,“‘案多人少’是一个实实在在迫切需要解决,而且要认真解决的真问题。不仅是广东法院,也是全国法院科学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仅靠法院自身无法解决!”

  用稳定的法官助理队伍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这几年‘案多人少’的现象虽然缓解了,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郑鄂介绍说,最近,他在花都区法院调研发现,近5年内离职的30名法官主要是因为压力过大,“一年两三百件的案子使得法官一天到晚就是想案子”。

  面对“案多人少”日益严峻的窘境,郑鄂认为急需建立起一支稳定的法官助理队伍,“国外的法官年人均办结案数在1000件以上,因为他们一名法官配七八名助手,而在中国却是两名法官共用一名助手,书记员也是严重短缺。”

  如何充实法官助理队伍?由于编制有限,郑鄂认为可以探索采用合同制的方式聘用书记员等法官助理。

  欠发达地区基层法官可由地市统一招聘

  “有些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年年没人报名,平均年龄达45岁,再没人进来,过十年就得关门。”郑鄂坦言,基层法官断层问题在非珠三角地区十分严重。

  对此,郑鄂鼓励欠发达地区可由地市统一招聘法官,入职后下派基层服务5年,5年后可征询本人意见决定去留。“地方可以积极与省编办沟通,争取将招聘编制截留在地市一级,并由市本级财政承担补贴。”郑鄂补充说,该办法已在清远推行了3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执行难与审、执不分家有关

  郑鄂认为,“执行难”与我国审判、执行不分家有关。“执行在我们国家放在了法院,所以法官审判的时候就要考虑能不能执行,不能左手判了右手执行不了,这就影响了审判的执行力与公平性。”

  他认为,审判应与执行相分离,并建议可参考国外做法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法院不能包打天下。”郑鄂介绍说,国外的执行单位往往机构小、人员少,执行起来也十分顺畅,而这与健全的信用机制密不可分。

  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人力资源要向办案一线倾斜

  “案多人少的情况的确存在,而且在新刑诉法和民诉法大修及实施后,这一情况进一步加剧。”昨日,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回应“案多人少是不是一个伪命题”话题时说。

  新诉讼法推出后,需要投入更多人力

  郑红说,案多人少的问题在广东长期存在,在深圳、广州等财政比较好的城市,当地通过招聘了一些辅助人员可以稍微缓解,但在财政收入较差的地方,这一问题不好解决。而两个新的诉讼法推出之后,检察机关需要投入人力的环节更多,比如,“现在审议庭开庭,我们公诉部门的人员也要出席,这就增加了工作。”

  “当然,我们的确也存在综合部门的人员较多的情况。”他说,因此,检察机关也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挖掘、科学地使用人力,向科技要警力,人力资源要向办案一线倾斜。

  网络反腐工作要立法

  在谈到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网络反腐”形势时,郑红表示,这是加强社会监督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发动全社会,推进反腐工作。“但是也要理性地看待,如果随意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发上网,如‘房婶事件’就会侵犯公民的权利。”对于网络举报,广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也设有自己的举报信息平台,接受网络举报。“同时,我们希望大家能实名举报、举报得详实,以方便办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核实。”

  他还告诉记者,虽然他没有微博号但是也会经常上网站和微博首页“围观”。目前,广东省检察院也已设立了自己的官方微博@正义广东,与网民互动。他还举例说,日前微博曝出“房叔”事件后,番禺检察机关便立即介入,与纪委部门同步介入了调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日前,郑红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5年来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人数比前5年增加17.2%。对于这一大增幅,他表示,主要是5年来广东进一步加大了打击贪腐行为的力度,“但同时也让我们看到反腐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对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他说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和惩处职务犯罪一样的重要位置,更加注重预防。(记者 赵杨 骆骁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09:20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葛燕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