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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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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宁检察长所作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08年以来的检察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难题,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符合党的十八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符合河南检察工作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紧紧围绕“两不三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核心任务,积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遵循司法规律,转变检察工作方式,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着力维护法治权威,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3:41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