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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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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维新副主任向大会所作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突出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应当把握的指导思想和重点,符合我省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有序推进依法治省、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任务、推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河南人民的期待,常委会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设法治河南;要突出重点,继续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加快信息化进程中持续探索“两不三新”三化协调发展路子,以及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行使好决定权;要持续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着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更加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工作实效;要着力提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3:41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