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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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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

  区党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多吉、武金辉、赵合、丹增朗杰、维色、乐大克,秘书长段襄征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小宁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的任命事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提请任命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提请的任命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江白、同珠等新任职人员作了任职发言。

  白玛赤林在讲话中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工作岗位,工作资历和经验比较丰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希望大家在中央和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安排,认真研究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熟悉职责,理清思路,团结共事,确保2013年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就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白玛赤林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推动西藏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法治保障。二要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提高学习能力、研究能力、统筹能力、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区党委常委会“约法十章”及其实施细则,结合人大履职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区副主席边巴扎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占堆,自治区人大九届常委会副秘书长,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6:13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