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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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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下午和30日,参加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这五年来,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成绩令人鼓舞,责任更感重大。

  宝鸡市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报告中对基层人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和信心,始终体现了为人民负责的态度,令人鼓舞。代表们在发言中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监督等各项职权,保证了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在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中,注重陕西特色,提高立法质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代表们普遍认为,通过这几年的努力,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发挥了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人大工作正确把握了监督与支持、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把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精心选题,强化跟踪督查,增强监督实效;改进服务工作,规范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富有创新。他们谈成就,也谈问题。孙惜玲、汶莉、都志兰等代表就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改进代表工作、完善基层选举工作等方面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记者 齐小英)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7:06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