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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两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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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阎庆文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组进行了审议。

  各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省法院、省检察院五年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主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正性明显提高,办案水平、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群众满意度都有了明显提升。

  延安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省法院五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履行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维护和谐稳定,服务改革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宝鸡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省检察院五年来,坚持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代表们还对省法院、省检察院改进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希望“两院”进一步解决好个别基层单位执法不够规范、不够文明,接待群众不够热情、耐心的问题,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法律监督不到位,个别司法干警滥用职权和耍特权等问题。(记者 吕贵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7:09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