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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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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省长陈政高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成绩,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对2013年的工作部署,符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报告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是新世纪以来,经济形势最为严峻、最为复杂的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辽宁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在全面振兴的大道上奋勇前行,胜利完成了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在辽宁历史上书写了新的篇章。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决胜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全省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蓝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推进文化繁荣,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第十一个年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全省要努力保持振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努力保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态势,为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努力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7:18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