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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3年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闫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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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请的《青海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结合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初审的情况,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2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为预算的106.8%,比上年增长22.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830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60亿元,调入资金95.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7.9亿元,全省总财力为1260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88亿元,为预算的97.5%,比上年增长22.8%。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30.6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32.1亿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1.5亿元。

  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1.6亿元,为预算的116.9%,比上年增长28.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06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60亿元,调入资金9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7.2亿元,省本级总财力为488.6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28.2亿元,为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39.2%。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19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20.5亿元,省本级净结余为赤字1.5亿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2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管理水平和管理绩效进一步提高,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支出得以落实和保障,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各项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财源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很艰巨;财政改革力度还需加大,部分地区和部门理财水平有待提升;财政监督方式方法和绩效管理考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政府债务还款压力增大,债务偿还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4.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90.3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2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80.5亿元,全省年初总财力为807.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06.8亿元;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0.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227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2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80.5亿元,年初总财力为400.3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00亿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符合省委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收入安排符合实际,支出结构合理,预算草案切实可行。建议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青海省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三、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推动“三区”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新”目标至关重要。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城镇化建设、生态保护、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等重点领域和重大设施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更好地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金融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推动工业双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努力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财政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继续抓好预算收支工作,努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加强税收收入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不懈抓好项目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更多更好支持,确保全省财力稳定增长。严格预算追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继续支持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工程和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建设,支持建立“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提高城乡医疗筹资及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

  (三)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公共财政管理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为主要内容的预算体系。继续加大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升基层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和定额标准建设,细化项目支出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完善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细化量化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四)继续完善预算监督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格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日常监督,逐步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和情况反馈机制。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支出领域的审计监督。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政府性债务监管,健全偿债机制,强化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8:47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