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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协召开十一届一次常委会议和十一届一次主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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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下午,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召开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次主席会议。

  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两个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韩志然、郭启俊、董恒宇、郑福田、牛广明、杨成旺、陈羽、常海、梁铁城及秘书长王志诚出席会议。民革内蒙古区委主委刘斌在主席台就坐。

  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名单,各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审议提交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闭幕大会通过的两个决议和一个报告(草案)。

  任亚平在讲话中指出,上午的选举大会产生了新一届的政协常委会,新一届政协常委中尽可能包含了各党派、团体、民族和界别人士,体现了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程度的包容性。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39.3%是上届留任的常委,履职经验比较丰富,有60.7%是新当选常委,为常委会补充了新鲜血液。这样既有利于保持常委会工作的连续性,又有利于发挥新常委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常委会工作。

  任亚平强调,常委会承担着政协的日常工作和核心任务,是政协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平台,各位常委特别是新当选的常委,一定要准确把握政协工作规律,熟悉常委会工作规则,认清自身对常委会所承担的责任,依照规则规范履职,根据职权努力尽责。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要找准在政协机构中的定位,既要主动为人民政协共同的事业添砖加瓦,也要自觉接受政协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以主人翁的自觉精神为常委会及政协工作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多提建议。各位委员和常委,要在其位、担其责、谋其政,不断从各方面充实和提高自己,争取建言能讲到点子上,议政能议在关键处,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富民强区,把自治区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在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议召开之前,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常委会议的各项议程。 (记者 钱其鲁)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11:36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