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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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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彬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记者任灵杰摄

申联彬

  各位代表:

  我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的五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山西改革开放和转型跨越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领导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总体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5次,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83件,审查和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89件,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1项,就18件法律法规及常委会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4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全国人大代表和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19人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努力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完善思路,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有效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工作为着力点,抓住加快转型跨越、办好“两件大事”的深层次矛盾,抓住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围绕提升发展质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发挥作用。着眼于加强宏观调控,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和支持政府强化预算管理,落实调控措施,保持健康发展。着眼于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作出关于促进“三保”、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作出关于批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指标体系调整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实“两年投资6500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1万亿元计划”,拉动经济增长,增强发展后劲。着眼于促进“十二五”发展,选定21个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议。着眼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听取和审议全省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旅游工作情况报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台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就旅游“两条例一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政府努力创优环境、搞好服务,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新型化积极发挥作用。着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就循环经济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作出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上取得突破。着力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制定修改节约能源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督促和支持政府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取得突破。着力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听取和审议全省科技工作情况报告、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上取得突破。着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听取和审议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情况报告、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和支持政府在推动以煤为基、多元发展上取得突破。

  围绕加强“三农”工作、推进农业现代化积极发挥作用。从我省“三农”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抗旱条例,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就农业法开展执法检查,就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特色农业等提出审议意见,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市域城镇化积极发挥作用。制定修改城乡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就城乡规划法和我省城乡规划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建议政府健全城乡规划体系,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城乡规划执行不力、违法建设等问题,努力提高城乡建设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乡生态化积极发挥作用。我省生态建设任务紧迫而繁重。常委会就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规范、引导和保障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制定修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听取和审议全省环保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一山三河”保护决定实施情况报告,就水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加强汾河、沁河、桑干河源区保护决定、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决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执法检查,对全省水利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有力促进了“兴水战略”的实施。“三晋环保行”活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生态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改善。

  (二)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有效推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化解民忧方面的作用和优势。

  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常委会就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能力、地方政府债券向民生项目倾斜等提出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构建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增加对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投入,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加强市场调控、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情况报告,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情况报告,对全省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和支持政府稳定物价水平、加强低保制度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残疾人保障条例,听取和审议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教育公平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常委会修改我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职业教育情况报告,就推动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新区建设开展调研,督促和支持政府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努力解决上学难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每年开展高考巡视检查和录取视察,促进高考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常委会制定就业促进条例、劳动合同条例,听取和审议全省促进就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情况报告,社会保障及就业情况报告,对劳动合同法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就业创业。

  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常委会针对群众关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社区医院人才引进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等开展视察调研,督促和支持政府强化提高医疗质量、引进社区医院人才的措施,合理确定“新农合”医药报销范围和标准,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食品安全、建筑工程质量、防灾减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修改消防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全省消防工作情况报告、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报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报告,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三)把促进依法治省、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大责任,有效推动法治山西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加强普法教育是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就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作出决议,强调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确保司法公正是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和民商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就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开展执法检查,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督促各级司法机关严格履行法律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行动,促进预防体系建设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推进依法治理是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制定修改会计管理条例、邮政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体育设施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测绘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安全技术防范条例、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国防教育法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全省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外事侨务、宗教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全省各项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

  发展基层民主是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修改各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保证了全省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和第八届、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任务。

  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修改信访条例,制定常委会重要信访案件办理办法,深入开展“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督办年”活动,认真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加强对典型案件和共性问题的跟踪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处置不当和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2日 13:20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