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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3年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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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同心协力,开拓奋进,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山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山东省省级预算。

  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森代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2日 16:25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