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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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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5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马尚英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

  2012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立足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重大使命,着眼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推动省委决策部署,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积极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常委会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不断强化社会立法,积极推动生态立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修改8件,废止1件,批准制定、修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件,批准兰州市制定、修改、废止法规9件。一是紧盯事关转型跨越发展的大事要事,制定和修改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农村公路、电网建设与保护、价格管理、科学技术进步、专利保护和邮政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二是紧贴改善民生热点问题,制定和修改了残疾人保障、农村扶贫开发、职工代表大会、法制宣传教育等条例。三是紧扣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了水土保持、森林公园管理等条例。一年来,常委会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大力推进开门立法,有序推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坚持法规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积极发挥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作用,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

  (二)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检查了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6项。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的调整报告及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批准了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报告,就加大财政管理监督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二是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对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和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有关专项汇报的基础上,两次采取联组审议方式,分别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就制定保障性住房规划、资金保障、征地拆迁、建设质量和进度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就建立大扶贫工作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方式等提出了工作建议。这种集专题调研、专项工作汇报、分组审议、联组审议、专题询问一体的监督形式,是对监督方式的创新和改进,拓宽了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的实施情况,提出了改进意见,积极推动民生事业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兰州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常委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省政府的专项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为推动我省国家生态屏障建设保护与补偿试验区申报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尽快批准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以“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四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对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检察院基层建设和公正执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和公正执法情况报告,对政府规范执法主体、加强行政监督、健全保障机制,对法院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制度、提高审判管理科技水平、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对检察院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提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服务保障水平提出了建议。一年来,常委会依法对11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71件次,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3日 07:47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