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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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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工业化基本实现,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而较早明确涉及城镇化质量这一概念的是200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随后出台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均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壮大县域经济,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

  十八大报告将提高城镇化质量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意味着从注重城镇化率等速度指标到注重质量的转变,这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持后劲充足、推动我国经济永续发展的必然路径。

  (记者 周琳)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07:02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