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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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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着力点。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需要积极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健全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创造热情充分涌动、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文化创造成果充分涌现。

  增强自觉自信,激发文化创造热情

  只有高扬文化理想,激发文化创造热情,才能焕发文化创造活力,承担起推动文化创造的历史责任。

  文化具有以文化人、引领人类进步的作用,人类总是通过继承和创新文化来创造美好生活。对自己文化有坚定的自觉自信,才能鼓起奋发进取的勇气,焕发创新创造的活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我们进行文化创造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中华民族五千多年光辉灿烂的优秀传统文化、党领导人民创造的革命文化、改革开放新时期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我们进行文化创造提供了宝贵资源;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们进行文化创造提供了深厚实践基础。所有这些,必将增强我们的文化自觉自信,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热情。

  党的十八大部署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文化创造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应坚定文化自觉自信,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高昂的文化创造热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培育文化创造精神

  文化创造精神,是指勇于在文化上进行发明创造、革故鼎新的精神。文化创造活力的迸发,离不开文化创造精神的培育。

  以先进的思想观念培育文化创造精神。破除墨守成规、抱残守缺、不愿创造的思想,培育与时俱进、积极进取、创造光荣的观念;破除畏首畏尾、唯书唯上、不敢创造的观念,树立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打硬仗的观念;解决路子不宽、解困乏术、不会创造的问题,培养宽广视野、开放观念、创新思维,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

  以科学的体制机制培育文化创造精神。坚决破除一切妨碍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以文化生产单位和个人为主体、以优秀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开发为重点、以完备的产业链和完整的价值链为依托、以版权保护为保障的文化创造体系,以科学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创造。

  以生动的实践活动培育文化创造精神。抓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文化创造,使更多的文化工作者敬业、精业、创业,使文化建设成为文化创造的过程。将文化创造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全社会充分彰显文化创造精神、释放文化创造活力、提升文化创造品质。

  抓好平台建设,提供文化创造条件

  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基层打基础,为人民群众搭建丰富的文化创造平台、提供广阔的文化表现舞台。

  积极建设参与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等建设水平,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群众参与文化创造搭建便利平台。

  积极建设生产平台。大力挖掘中华传统文化资源,努力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建立文化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催生新的文化产品。

  积极建设传播平台。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加强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重要出版社建设,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加强电影院线、文艺演出、出版发行院线建设,努力实现各种传播渠道互联互通、有序运行,扩大文化创造成果传播的覆盖面。

  积极建设消费平台。积极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提高基层文化消费水平,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必将进一步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突出主体主力,增强文化创造效能

  基层群众是文化创造的主体,高层次领军人物和专业文化工作者是文化创造的主力。增强文化创造活力,应同等重视二者作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文化创造效能。

  突出基层群众。始终依靠群众推动文化创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原创能力,强化群众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文化创造的热情,提高群众文化创造的素质,畅通群众投身文化创造的渠道,引导群众在文化创造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依靠专门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一大批思想理论、媒体传播、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领军人物。发挥文化专门人才的骨干作用,采取文化人才牵头实施重大文化项目、承接重点文化课题、组建文化团队等方式,在生产优秀文化产品的同时造就一批优秀文化人才。鼓励文化人才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文化服务和文化创作,辐射带动文化创造。

  优化政策环境,提升文化创造活力

  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的法律、政策支持以及规则、制度保障。

  加强政策扶持。建立文化创造专项资金,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加大对文化创造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原创性作品的政策扶持,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为文化创造提供法律保障。制定文化贸易促进政策,支持区域文化交流和文化对外交流,加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在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公平竞争。制定有利于推进文化创造公平竞争的规则,避免无序竞争、恶意竞争,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让诚实守信者受奖励,让招摇撞骗者受惩罚,为文化创造营造公平公正、井然有序的良好环境。

  健全荣誉制度。设立国家荣誉制度,激励表彰文化创造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大力营造创造光荣、创造有为、崇尚创造的良好环境,使一切创造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造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不断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作者为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徐海荣)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06:13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