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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基层卫生与新农合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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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21日,卫生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基层卫生与新农合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系统总结2012年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围绕2013年医改重点工作,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科学发展。卫生部部长陈竺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同志作总结讲话。

  陈竺在会上分析了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形势,总结了2012年工作。他指出,2012年新农合制度持续推进,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大病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参合农民受益程度日益提高。全国参合人数达8.05亿,参合率98%。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以上。据初步统计,全国有1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农民住院自负费用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从2011年的28%下降到24%。超过80%的统筹地区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77%的地区开展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8类大病保障工作,并将肺癌等12类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有99万患者获得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补偿。据初步统计,2012年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约为105%,累计结余率25%左右,新农合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各地查处新农合问题涉及金额1110万元,刑事处分22人。陈竺指出,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规范,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中央投入97亿元,建设县级医院197所,乡镇卫生院6686所。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41.1亿人次,同比增长7.9%,占全国总诊疗人次的59.4%。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达92.3%,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陈竺指出,当前基层卫生和新农合仍然面临众多困难和挑战,与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不高、基层运行机制不完善、新农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地方乡村医生补偿落实不到位,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陈竺强调,发展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不动摇,坚持政府主导不动摇,统筹基层卫生发展与改革,统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协调发展,推动新农合和基层各项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陈竺强调,2013年是巩固和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关键的一年,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推动新农合和基层卫生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他要求:一是要继续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40元左右,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补偿比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全国平均达到60%左右,县乡两级实际住院补偿比分别达到60%和75%。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加快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开展利用人均15元左右的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加强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二是要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推动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积极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合理核定编制总量,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基层转变服务模式。四是要继续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由25元提高至30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保持在6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要保持在7000万人和2000万人以上。要加强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强化项目资金落实与监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刘谦副部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发展与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巩固基层运行新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模式,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保持基层运行活力。要深入总结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完善新农合制度,加强基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保证广大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刘谦要求,要进一步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进度,明确分工,定期组织督导和检查,确保2013年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负责同志,妇社(社区)、农卫(基层)、合作医疗处处长及省级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副省级城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卫生部相关司局及有关专家约130人出席了会议。上海、浙江等6个地方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1日 21:24 来源:卫生部网站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