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贯彻十八大·开局新举措】我国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全面升级

微信扫一扫 ×

  您今后到药店买药可以更加放心了,从今年6月1号开始,我国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进行全面升级,建立药品可追溯系统,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估算,仅有30%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部分零售企业可以通过认证,不合格企业将逐步退市。 

  国家药监局通过对江苏、辽宁、贵州等14个省市的调查表明,我国现行的《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在购销渠道、电子监管等方面都已不适应目前药品安全监管要求,一些药店和批发企业管理质量问题严重。

  新规要求,消费者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药店在整个销售中要做到票、账、货相符,每样药品均要查询到源头。

  北京金象大药房是中国医药连锁的百强企业,在全国门店数量有320家。将实施的新规不管从企业准入条件,还是日常管理都进行了细化,即便是这样规模的企业也面临着很大挑战。

  新规定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今后所有的药店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制度将作为硬性要求。

  国家药监局表示,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过渡期是3年,到2016年的规定期限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国家药监局表示,各地区药品经营企业用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改造的资金投入情况虽然不同,但总体不会超过2011年医药商业销售总额的1%。从目前医药商业行业152亿元的年经营利润水平来看,行业是能承受的,不会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19:59      来源:央视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