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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八大·开局新举措】疾病应急救助出新规 没钱也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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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后在我国,“等钱救命”的情况将不再发生。

  根据疾病应急救助保障制度,我国将在省、市两级分别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今后各类患者一旦需要急救,就再不用担心因为没钱而延误治疗、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

  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应急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绝不仅仅局限于低保户、五保户等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而是涵盖中国境内的所有人。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根据情况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如果确实没有经济支付能力,经过民政、医保等部门确认,抢救费将由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新政严令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无条件对急重危伤患者进行急救,对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1日 20:17      来源:央视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