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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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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星期二)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温家宝]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一是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代地方发债3500亿元。这主要是考虑到结构性减税的滞后效应,今年财政收入增长不会太快,但财政刚性支出增加,特别是要增加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持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是必要的。同时,目前我国债务负担率相对较低,今年增加赤字后,赤字率在2%左右,总体上处于安全水平。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三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向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水利、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四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握好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一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目标拟定为13%左右。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市场流动性,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适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不断优化监管标准和监管方式。二是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强对局部和区域性风险以及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风险的监管,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10:20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