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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加快城镇化须质量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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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3月6日在北京举行。会上,提出提案的有关民主党派中央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围坐在一起,坦诚交换意见,对提案进行集中协商办理。

  协调产业布局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城镇化与产业发展脱节的现象,民建中央熊贵立举例表示,某地耗资50多亿元打造一座32平方公里的豪华新城,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却是一座人非常少的空城,有的地方农民“被上楼”,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却没有城镇化。

  “造成这两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不协调。”熊贵立在提案中建议,构建城市规划与产业规划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城市和产业的有机结合。比如,在新城建设时,推动城镇规划与主体产业相协调,居住区域与周边产业发展相适应,公共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防止为房地产而房地产、以房地产建城市。通过产业布局协调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以农民工为主体展开户籍制度改革

  “城镇化过程的快速推进,使得很多住在城市郊区或城中村的居民,完全不从事农业,却仍然是农业户口;在城镇生活并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工,迫切要求融入城市,却受到户籍制约。”全国政协委员杜惠平建议,户籍制度改革应上升到国家层面来统筹解决,以农民工为主体展开户籍制度改革,做好农民工的群体特征、落户意愿、城市生活障碍等相关问题的政策需求调研,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质量与效果。

  他同时表示,要创新户籍管理理念,解决与户籍挂钩的住房、教育、就业、养老金等方面的权益分配,依法监督用工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加大农村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副省长秦博勇在提案中表示,与新型城镇化对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信贷支持的需求相比,目前农村金融领域还存在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信贷支持力度有限的矛盾,农村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的相对不足,是制约各地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秦博勇委员建议,首先要加大农村金融对城镇化的资金支持力度,及时调整农村金融的资金信贷规模,实现信贷投放向农村城镇化倾斜。同时,应调整金融机构的区域布局,增加乡镇、县域等基层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

  秦博勇委员表示,还需适度开放民营金融市场,使民营资本有机会参与到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来,填补国有银行在欠发达地区的服务空白。

  有效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制度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化建设用地的集约化,二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建立。

  “有的地方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支撑经济增长的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利用效率还不是很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施耀忠在提案中表示。

  “应加强用地的规划统筹与政府引导,统筹安排和指导城镇化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用地。”他还建议,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发挥土地价格和土地税费的调控作用,提高城镇化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钱学明表示,农村土地确权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础。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农民不愿放弃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对于农民来讲,即便外出打工,只要手里有地就有最后的保障。他建议,加快农村土地确权,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记者 崔文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7日 05:41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