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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鸿:十一届政协安排提案协商58次 与承办单位深度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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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8日下午15:00,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邀请政协委员卞晋平、姜力、邵鸿、吴先宁、甄贞就“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相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

  中国社会科技报记者提问: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进行提案办理协商。近年来全国政协也举办了多场提案办理协商会,请问具体是如何进行协商的?效果怎么样?是否能在制度上保证提案得到承办单位的重视,并且可以有效落实?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回答说:提案协商是政协四种协商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形式。提案协商其实不是新的制度,我记得在30年前,当时邓颖超主席在六届政协的时候提出来要开展协商会的形式,来保证协商更有效。他认为,在十一届政协来说,专题提案协商会在三个方面有所改进:

  一是增加了协商的次数,十届政协是48次,十一届政协安排了58次,数量有较大的增长。

  二是提案委作为协商会的召集单位花了比较大的力气,来推动承办单位和委员之间的深度互动,更实际性地进行协商,以提高提案的成效。

  三是在过去五年中,我们把提案承办会的办理和承办单位的共同调研结合起来。去年“十一”国庆节高速公路长假期间小客车免费,这就和我们提案协商会和现场调研有关。在这之前,我们请有关委员和交通部、发改委一起到北京的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站现场去看,就在现场开会讨论这个费是不是可以改进,结果很快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相应规定,这就是把协商和联合调研结合在一起。在过去五年中这三个方面是有所创新的。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15:39 来源:人民网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