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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宁“三个强化”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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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宁县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有关精神,结合省、市组织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参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工作指引,本着务实高效、能简则简、能免则免原则,以坑口镇为试点在全县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围绕突出代表主体、提升年会质量和强化年会基础,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建设,着力增进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

  一、强化三种意识,提升乡镇党代会年会思想共识。一是筑牢政治意识。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现实需求。广宁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镇党代会年会工作的领导,在学习党章的基础上,深刻把握党内有关法规和年会工作指引,大胆实践,确保坑口镇党代会年会有序推进。二是确立忧患意识。十八大报告明确“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要求后,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乡镇党代会年会工作推进力度将会更大,步伐也会更快。广宁县牢固树立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夯实坑口镇党代会年会各项工作,推动党代会常任制创新发展。三是巩固责任意识。全县上下始终保持敢为人先的责任意识,勇于改革,锐意创新,稳步实践,既做到认真总结乡镇党代会年会的试行做法,又做到时刻关注兄弟县(市、区)乡镇党代会年会的试行情况,加强深层次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不断夯实乡镇党代会年会工作。

  二、强化三个重点,提升乡镇党代会年会工作基础。一是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广宁县将乡镇党代会年会作为畅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反映意愿、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重要载体。在年会前,不定期开展党代表在行动、党代表接待日、党代表调研视察等活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完善重大决策、解决实际问题建言献策,提升党代表在党员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二是拓展代表参与年会决策。健全和完善大会发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彰显党代表主体地位。主动营造代表参与讨论、决策的制度环境,在党代表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商讨本地重大问题的过程中,结合党代表的专业特长和岗位特点,有意识地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党代表参与审议和决策的时间充裕、讨论充分,有效体现党代表话语权。三是创新代表监督评议平台。健全和完善党代表民主评议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制度,评议结果作为调整班子的重要依据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深化党代表询问机制,作为党代会年会一项重要议程,党代表可围绕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议题和群众关心问题等,向镇党委、纪委提出询问,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民主监督职责。

  三、强化三大保障,提升乡镇党代会年会实施成效。一是提供工作保障。健全年会运行保障机制,积极为党代表在年会期间审议报告和议案、提出意见建议等提供优质服务,在党代表参加活动的时间、经费、交通等方面强化保障。对党代表提案的办理,党代表询问、评议、监督的事项,所涉单位或个人务必在限期内答复,确保党代表履职尽责无干扰。二是提供阵地保障。依托村(社区)、企业等党组织活动场所,加强以“党代表工作室”为主战场的阵地建设,为党代表开展工作提供固定场所。切实把党代表工作室建好、管好、用好,以党代表履职常态化,帮助基层党委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推动和保障镇党代会年会各项决议落到实处。三是提供素质保障。党代表的素质,直接关乎乡镇党代会年会的运行效力。在乡镇党代表中,农村党员占了较大比例。广宁县严格按照年会工作指引将党代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分级管理、分层培训原则,抓住年会代表集体参加党内活动的有利契机,通过以会代训、交流讨论、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党代表的素质培训,不断提升党代表的履职能力。(肇庆市广宁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00:38 来源:广东组织工作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