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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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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新华社发

  3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隽琪]现在宣布:周强同志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5日 10:3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