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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部署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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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天津市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密切联系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重要遵循和本质属性,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中国梦”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激励全市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同心共筑“中国梦”。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把握好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把握好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遵循,把握好“中国梦”是人民的梦这一本质属性。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深化理论武装。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将“中国梦”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课程,作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二要组织主题宣传。在各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推出一批理论文章、言论评论、通讯专访等,为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要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组织开展基层宣讲、专题报告会、成就展览、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座谈交流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四要突出抓好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之中,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五要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把“中国梦”宣传教育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结合起来,以实现“中国梦”为创作主题,策划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力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中国梦”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坚持分类指导,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知识群体、青年学生和基层群众等重点对象,运用大众化、通俗化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基层单位要动员广大群众立足岗位、多做贡献,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结合起来,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实现“中国梦”的参与者、书写者。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09:05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徐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