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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震后首个规范性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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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发生后,芦山县检察院在全力投入抢险救灾的同时,不忘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图为芦山县检察院干警搭建临时应急点和临时办案工作区,并制作标志牌。 

  面对灾情,四川省雅安市检察机关工作、救灾两不误。25日,宝兴县检察院牵头制定的震后首个规范性文件出台。

  宝兴县检察院此前就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主动联系宝兴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规定(暂行)》草案。在听取意见建议,进行补充和完善后,该暂行规定于今天出台,分为总则、交付执行、日常监管与矫正、执行变更、执行终止、附则六章,共37条。

  4月24日,震后第5天,芦山县检察院的干警们在地震篷边的停车场召开了一场特别的总结会。该院检察长刘劲松要求全院干警顾全大局,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和检察工作之中。

  4月24日、25日,宝兴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媛带领干警徒步30余公里,深入乡镇做涉灾法律政策解释和说理工作,共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

  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天全县等地检察院分别成立临时安置点,为附近受灾群众提供避险场所及生活用品,并抽派干警参与城区治安巡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目前,雅安市两级检察机关最重要的工作是,服从党委统一领导,走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宣传法律政策,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特派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马开端 郭伟 邹君 雍小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14:48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