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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稳定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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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灾区价格监管,稳定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

  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强调,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密切掌握市场和价格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发展改革委要求相关地方价格部门重点检查粮食、肉禽、蔬菜、蛋、奶、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药品、建筑材料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通知,为维护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地震灾区必要时可以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加强灾区相关物资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大幅上涨。灾区和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灾区重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进行适当补贴,促进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记者江国成)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21:0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