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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强化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 五级联动监督检查网络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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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27日从雅安市纪委监察局获悉,“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强化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目前在雅安市,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监督检查网络正高效运行,全市未发现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从县到村监督检查全覆盖

  4月22日起,省纪委监察厅组成多个督导组,雅安市纪委监察局组成5个督导组,分赴芦山、宝兴、天全等地震灾区、驻点开展监督检查。雅安市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监督检查组,加强对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各县(区)也成立抗震救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该市还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救灾物资接收、协调和发放上的监督作用。

  规范救灾款物管理程序

  震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雅安市迅速制定《地震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全市抗震救灾物资接收、分配和发放实行“一账、一表、一单、一册”。“一账”指建立收发登记台账;“一表”指建立日报表和累计报表;“一单”指建立抗震救灾物资审批单和接收回执单;“一册”指建立发放花名册,领取人签字。通过对接收发放程序的规范,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及时、有效用到抗震救灾中。

  同时,在雅安各物资接收分发点、受灾群众安置点、受伤群众救治点等设立监督检查岗和监督员。雅安市纪委重点对芦山县救灾物资接收处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雨城区对捐赠的药品做到1人清点、1人复核、1人检验、1人登记,对捐赠方提供的药品检验报告进行查验。公开透明贯穿款物管理全过程

  雅安市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张榜公示等方式,实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收发源头、过程、结果三公开。建立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台账,接收物资数量日报制度,实现源头公开。通过跟车押送,设立监督岗、投诉点,公布投诉电话,派组到点,面上巡查等方式,实现过程公开。及时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公开、公示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开展监督审计,实现结果公开。芦山县大川镇对物资分发实行乡、村、组“三公示”,天全县发动400余名党员志愿者对物资发放进行跟车监督,做到底子清晰、监督留痕。

  为拓宽监督检查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雅安市在物资接收分发点、受灾群众安置点、受伤群众救治点等设立100个统一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并通过媒体公开抗震救灾监督举报电话12388。(记者 陈松)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30日 07:12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