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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机制创新,构筑党员教育“防护墙”

贵州关岭自治县法院 卢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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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员教育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建立和完善各项机制是关键。

一要建立完善“促训”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探索实行党员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党员任职应具备相应知识和知识水准的标准,强制要求党员的职务和岗位必须与所应具有的知识一致,对职务与知识不相符或岗位与所应具有的知识不一致的要实行换岗交流。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学知识、学业务”的竞赛活动,对成绩优异的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要制定时间上给予保障,资金上给予扶持的激励政策,鼓励干部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党校、大中专院校等党员教育培训载体,要强化对学员学习的考试,把学员考试成绩通报到学员单位,并列入学员党员档案,改变过去党员参训“认认人、串串门、养养神”的局面。

二要建立完善“保训”机制。要科学制定党员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指导性计划,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给予优先考虑,足额安排,按期拨付。要加大以党校为主阵地的党员教育载体建设,采取“软硬”件兼施的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教学资源,改善基地设施,优化师资力量,更新教育设备,提高教学水平。

三要建立完善“用训”机制。要把党员教育培训成果与党员提拔任用实行“捆绑”,融为一体,对拟提拔的党员实行“水平考试”,达不到相应的政治理论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水平者,一律不予提拔。要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为长期参与学习培训,熟悉掌握丰富知识的党员打造走上领导岗位的平台,提供享受学习培训成果的机遇,使党员教育培训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道程序”。要把党员教育培训成果作为党员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对参与教育培训不积极,观念落后,业务不熟,工作方法不新者,一律给予降职或免职,使党员教育培训成为降免干部的“第一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14:1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