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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教育监督奖惩工作常抓不懈
努力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水平

湖北宜昌地税局伍家岗分局科长 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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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并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能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结合学习十八大和地税基层工作实际,本文拟就如何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教育

    1939年7月8日,刘少奇在延安马列学院作了题为《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演讲,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干部,结合是八大,重予温习,倍感亲切,意义深远。《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主题是从党性的高度,教育共产党员必须牢固地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了共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目的、方法和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㈠共产党员要在改造社会的革命实践中自觉改造自己,提高自己革命的品质和能力;㈡共产党员要做马克思、列宁的好学生,把他们一生的言行、事业和品质作为自己锻炼和修养的模范,使自己成为马克思列宁式的、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的革命家;㈢共产党员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党的纪律和作风、科学知识等各方面的修养;㈣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责任就是要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推动共产主义事业不断前进,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共产党员既要有最伟大的理想、最伟大的奋斗目标,又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最切实的实际工作;㈤共产党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党的利益。把个人利益溶化在党的利益之中,克己奉公,必要时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是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㈥共产党员要把维护党的团结、纯洁党的思想、巩固党的组织作为自己的最高责任。要用正确的态度,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在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克服错误思想,坚持以教育和帮助犯错误的同志、教育党和巩固党为最高目的。这些要求是刘少奇同志74年前提出的,按照这6项要求,把地税基层的每一名党员同志的党性修养通过教育的形式提升到一个新境界,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今天尤为不易,形式迫人。
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确保实现党员教育的经常化、长期化,必须把构建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作为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基层地税部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确定阶段性学习培训内容,要把党员教育培训的课堂办到基层一线、办到实践中;同时,还要根据党员的职业、岗位、年龄和文化程度等特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检查评估标准。具体来讲:

    ㈠要加强经常性党员宗旨意识教育。一是围绕建立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史、《党章》、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制度,系统地、有步骤地、完整地轮训教育机制,加强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增强群体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建立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现实需要的针对性教育机制,不断提高特殊个体的党员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三是就地税基层而言,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在税收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区域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积极为纳税人服务,为党委政府服务,在服务中履职,在执法中服务,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税收职能作用、税收中心工作、主题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地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得以全面落实。

    ㈡要完善建立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当前,地税基层一线党员的经常性学习制度很不健全,基层组织在党员学习方面不得力、不得法,在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等方面大多应付,多数党员的学习往往也只是局限于个人爱好或个人习惯,建立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学习、缺课补学等制度,把党员学习规划与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起来。其次,在学习内容上,我们既要重视政治理论和党章党纪学习,也要掌握科学知识和管理知识,重点是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地税工作的特点、特色,深入开展业务学习与技能比赛活动。在学习形式上,采取上党课、利用党校开展党员继续教育培训、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形势报告、支部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努力建设学习型党员队伍,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值得强调的是,地税基层一线党总支、各党支部的书记要切实担负责任,带头履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㈢要加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引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体现党员先进性,把思想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的有效途径,是地税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坚实平台,务必注重融合实践教育机制,发挥引领作用。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个结合”:即,坚持主题实践活动与地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主题实践活动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坚持主题实践活动与干部能力素质相结合。真正保障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对子帮扶活动、以及向先进典型学习等主题实践活动,在计划上统筹协调,在活动效果上保障特色,要为基层党员干部搭建献身地税事业、奉献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实现人生价值的积极舞台。

   与此同时,还要坚持抓好党员干部一贯的形势教育,进一步增强地税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紧迫感。比如,学习十八大、反腐倡廉、年度经济工作会议精神、GDP增长幅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四个一流”、“四区一中心”建设、“一型四化”税收征管改革等等,及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生活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理解、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有效的监督管理是规范党员行为、促进党员自律、建设合格党员队伍的重要保证。

    ㈠规范党员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严格党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真正将组织生活落到实处,使组织生活成为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二是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党员个人档案,全面记录党员成长历程、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改变考核党员时“现炒热卖”现象;三是制定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在党员中广泛开展目标管理活动,做到软任务硬化、硬任务细化、总任务量化,从而将党组织的约束性与党员的自觉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党员个人目标与党组织的整体目标统一起来,把履行该项职责及完成目标的情况作为评优、任用、表彰的依据,全面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㈡完善党员监督制度。一是强化监督约束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根据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结合《条例》的具体规定,制定相应的监督监察制度,强化党内纪律监督,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同时,完善与舆论监督沟通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相互联动的监督制约体系。二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基层党员干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就能办成功的事,要求各级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尽其责的制度环境和工作局面。做好本职工作、创一流业绩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表现,群众对党的理解、信任都是从身边的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尤其是他们在工作岗位中的实际表现来感受和认识的。创造一流业绩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建立党员岗位责任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党员在工作岗位上的先进性,通过建立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党员先进性落到实处。

    ㈢保障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党员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推荐、公示、组织谈话、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预备党员考察、党员转正审核、党员质量考核和违规发展党员的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党组织把关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机制,真正把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品德上过硬、符合党员条件、忠诚党的事业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把好党员“入口”关。与此同时,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出口”机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严格管理,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变“进口过宽,出口不畅”的现状,进一步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保障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员干部激励评价机制

    ㈠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激励制度。以树典型激励、授荣誉激励等方式培育先锋模范,发挥好辐射、示范、引领功能和带头作用。要通过不断表彰身边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榜样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党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们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要通过抓制度的落实,使那些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和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党员受到应有的鼓励和保护。

    ㈡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考评制度。当前,结合基层地税部门党员的税收岗位特点,应分别确立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内容,倡导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按照责任度、关联度、知情度等参数科学设置评价对象;进一步完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努力做到“两个延伸”,即由年终一次性考核向平时经常考核延伸,由少数人考核向多数人考核延伸,注重把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社区评价、群众评价结合起来。无论是发展新党员、评议老党员,还是处置不合格党员,都应从制度和程序上作明确规定,如,设置百分比硬指标,凡党内支持赞成率达不到80%、群众认可度达不到70%的,一律不能通过。民主评议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在民主评议中,一是将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员管理结合起来。对在民主评议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和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党组织,努力帮助教育转化,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将民主评议与党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党员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三是将民主评议与党员干部的选拔任免使用结合起来,把评议结果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㈢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党员批评等权利保障制度,并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建立民主制度来确保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党内议事制度,切实保障每个党员直接或间接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制度,完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制度,完善考察前公示、任前公示制度等。

    四、进一步巩固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级党组织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直接有效的途径。过去,我们作为基层地税部门,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制度,并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好的经验。实践证明:

    ㈠要继续坚持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是党员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及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地税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员的不同岗位特点,比如,在分局领导岗位、重点岗位党员中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在对口社区税源管理的党员中开展“服务六进”活动,在窗口岗位党员中开展志愿义务服务亮牌服务等,让每个党员都能结合自己的职业特点有效地发挥先锋作用,为构建和谐税收做贡献。

    ㈡要继续坚持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为促进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经常化、组织化,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间的了解,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以便更充分地了解服务对象,更好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伍家地税实际,可以结合党员、党支部及区域实际情况,与企业、居委会、村委会或困难群众广泛建立党员、党支部结对帮扶和互动,积极构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双向渠道。通过建立党员联系点,特别是要发挥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相对固定的信息收集反馈渠道,使群众真正得实惠,党员真正受教育,税收工作明显进步,基层地税部门形象得到提升。

    ㈢要继续坚持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开诚布公,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换渠道;要合理解决、指出和纠正党员干部滞留在思想上、观念上、意识上以及行为上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积极成才,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14:5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