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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绥阳:“五步民主定星法”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贵州绥阳县委组织部 李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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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绥阳采取“个人认星、党员评星、群众议星、组织定星、挂牌亮星”“五步民主定星法”,突出民主抓党员星级管理,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个人认星。严格按照党员“五带头”要求,结合各单位各行业党支部实际,由党支部细化党员定星措施、标准、具体考评内容和定星分值等,制作《党员个人认星登记表》,分发给党员,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四个等次进行量化打分,自我认定,认星情况报党支部审定并明确得分。个人认星属实得分,反之不得分。个人认星分值占整个定星考评的10%。

党员评星。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认星情况,制作《党员定星评定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书记介绍党员个人认星情况后,支部党员按照四个等次的要求,由党员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定,评星情况由党支部统一汇总。党员评星分值占整个定星考评的20%。

群众议星。召开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结合党员评星情况,制作《党员定星群众评议表》,由群众或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现场民主评议,评议分值占整个定星考评的40%。

组织定星。一方面,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每名党员各方面表现,对照四个等次的要求,对党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星级。另一方面,支部委员会还要结合个人认星、党员评星、群众议星、组织定星的分值,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党员的星级。组织定星分值占整个定星考评的30%。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分别报乡镇党委或直属机关工委备案。

挂牌亮星。乡镇党委或直属机关工委根据党员定星情况,按照四个等次统一制作党员星级标志,发给党员佩戴,接受监督,以彰显四星,激励三星,促进二星,鞭策一星,推动党员全面晋星争先锋工作的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 11:0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猛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