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乡村判官”杨斌圣“七不原则”获赞誉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不坐卧铺、不住宾馆、不下馆子、不收报酬、不打的、不抽烟、不喝酒”,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司法员杨斌圣26年来以“七不原则”自律,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起,因处事公道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判官”。

  宣风镇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商贸古镇,流动人口多、外出务工人员也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1983年,杨斌圣担任宣风镇司法员后,终日奔波调处各类纷繁复杂的纠纷矛盾,骑烂了5辆自行车、5辆摩托车,他也从一个26岁的“愣头青”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的“老头子”。

  2008年3月6日,京口村农民李志勇的妻子在广东惠州打工期间,被摩托车撞死。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肇事者始终避而不见,交警部门也束手无策。杨斌圣得知消息后赶到惠州,经过连续9天的协商,赔偿仍无进展。

  情急之下,杨斌圣决定以肇事者的妻子为“突破口”。“你也做了妈妈,死者孩子最小的才5岁,你想想,5岁的孩子就没有了妈妈,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以后可怎么办呀?”杨斌圣将死者3个孩子和70多岁的老母亲带到肇事者妻子面前时说的一番话,终于将对方感动,最后肇事者家属借遍了亲朋好友,凑足16万元赔偿款,死者生前所在的企业见李家生活困难,也主动补偿了8万元。

  以情动人,通过激发双方当事人“换位意识”、触发其同情心,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这只是杨斌圣摸索出的“调解法”之一。

  多年来,杨斌圣通过各种方法,为当地外出农民工维权,上辽宁、下广东、去福建,辗转大半个中国,行程数万公里,调处纠纷280多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为了在调解过程中做到不偏不倚,杨斌圣多年来为自己树立了一道“行规”,即“不坐卧铺、不住宾馆、不下馆子、不收报酬、不打的、不抽烟、不喝酒”的“七不原则”。为此,虽然杨斌圣曾经是一杆“老烟枪”,一天要抽两三包烟,但他硬是戒了;虽然年轻时他在酒桌上有个外号叫“不倒翁”,他同样把酒也戒了。

  “只有自己站正了、站直了、站平了,调解起来才能正、才能直、才能平。为了老百姓,其他的一切享受都可以舍掉!”杨斌圣说。

  李志勇回忆说,杨斌圣在广东为死亡的妻子协商赔偿期间,每天跟他一起住工棚,吃盒饭,为了省下交通费,还经常步行几十里路在肇事者和有关部门之间奔波。

  长期的调解工作,为杨斌圣赢得了“乡村判官”的赞誉。

  “他是党委、政府放在基层的一个‘稳压器’,更是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一座桥梁。”芦溪县县委书记吴运波说。为了更好地学习推广杨斌圣的典型经验,芦溪县今年从政法部门选调了138名“和谐卫士”,派驻到各个行政村,通过开展“和谐快车进万家”活动,将本地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10:21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