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大姚县推行学分制管理抓实党员教育培训

云南大姚县委组织部科长 何必发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大姚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质量,积极探索,精心组织,实行基层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培训学分制管理,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教育培训质量。

完善制度定标准。为切实抓好、抓实党员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大姚县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大姚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机关干部全年累计不少于80学分,农村“两委”干部不少于60学分,普通党员不少于30学分,并将学分作为开展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的重要参考。每参加专题培训班1个学时或参加集中学习1个小时记2学分,在国家、省、州级以上正式出版物上,每发表一篇调研文章,分别登记10、6、4分,撰写重点学习活动心得体会或论文,每篇登记2分。

加强管理建档案。为做好党员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工作,采用“一卡一账”方式,加强党员培训档案管理。“一卡”:印发《大姚县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学分登记卡》,记载党员干部培训的地点、内容、学分等内容,由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填写;“一账”:即由各党(工)委牵头,所党总支、支部积极参与,具体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党员干部培训档案工作,逐级建立教育培训台账,记录党员干部全年参加培训学习情况,并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严格考评重奖惩。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年终对党员干部培训情况进行统一考评,对完成规定学分的党员干部予以表彰,对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视为未完成本年度学习培训任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提拔或重用,新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年度内未达到相应学分要求的,延长试用期。未完成学分的党员,在下年度开展党员分类定级积分晋位时,直接作为“后进”党员,列为重点整改转化对象帮其整改。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11:0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