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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应让制度“先行”

江苏宿迁泗洪县委组织部办事员 张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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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当前,由于流动党员群体情况复杂、分散性较强、难于集中组织等现实原因的束缚,各级党组织对于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笔者认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是一项需长期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工作,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性来保障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要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动态档案制度。不知流动党员身处何处,何谈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因此,对流动党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必需前提。因此,应在以往仅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基础上,建立流动党员动态档案,明确规定凡需外出务工或从事其它职业的党员,本人必须事先向所在的党组织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在党员外出前,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详细登记党员外出的理由、去向、时间和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联系方式,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同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科学分类、动态建档。
    二是要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常态联系制度。根据流动党员动态档案,建立组织与流动党员的直接沟通平台,在各支部抽调一名支委作为联络员,通过电话、信件等传统媒介,与外出流动党员保持常态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就业情况,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上党支部、网上党代表工作室、支部论坛、微博、短信、QQ群、电子邮箱、飞信等网络平台,向流动党员实时通报党支部的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情况,定期上传学习教育资料,积极引导、提醒他们经常与党组织保持双向性联系,从而实现流动党员实时教育。党支部根据掌握的情况,每个季度按时将流动党员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努力做到流动党员服务所在地清、学习工作情况清、家庭状况清、党费缴纳情况清,并将汇总情况于上述平台中通报,方便流动党员之间的交流。
    三是要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双管双教”制度。要改变以往各组织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推动组织系统内“融汇互通”,加强各地区建组织系统内部交流,在组织系统内形成多互动、多合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方面,要对流动党员进行流出地与流入地“双重管理”、“双向教育”。流出地党组织负责对流动党员的宏观管理,对外出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建档造册,详细记载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流入地党组织负责对党员的具体管理,抓好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开展组织活动等。通过采用“双重管理”、“双向教育”的“双管双教”办法,使流动党员的管理由“两不管、两头松”变为“两地管、双落实”。
    四是要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项考核制度。流动党员群体数量大,去向广,对于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最终还是需要基层党组织来落实。要明确基层党委书记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其辖内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逐级负责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要采取“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的方式,定期对各党委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把评比考核结果作为各基层党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此外,定期编写流动党员教育工作专题简报,通报各党委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滞后的单位给与通报,提出整改提升意见,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14:2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樊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