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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用有序和谐护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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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是人们对生活质量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基本保障。然而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个别人借助网络散布谣言、聚众阻断交通、打砸车辆甚至将人围殴致死事件,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和谐安定。这警示人们,遇事要坚持独立思考、理性判断、慎重参与,恪守法律底线,避免因“从众”损害社会秩序而触犯法律,危及自身平安。

  综观几起类似事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无论是网传“京温市场女青年坠楼离奇死亡”“贵州女孩水泼官员被铐”,还是群殴撞人公交司机致死、砸毁撞人车辆,其中不少人都是轻信一种说法,一时兴起参与其中,以为自己是在伸张正义。殊不知其行为既有违法律规定,又缺乏事件真相支撑,不过是以“正义”的名义损害正义。

  利益纠纷、矛盾冲突是任何时代都会产生的社会现象,社会转型期还会更加突出。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法律不仅是基本依据,而且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执法者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利益关系的协调才能获得最大公约数,矛盾冲突的化解才能最大限度获得相关各方认可。

  诚然,合法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仍然存在于一些领域一些地方,导致一些小纠纷演进成大矛盾,成为发生群体事件的重要因素。但应当看到,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始终在发展进步,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在得到越来越充分和有效的维护。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问题,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少一些怨气与激愤,遇事就会多一分冷静和智慧。

  事实一再证明,一些群体事件背后,确有煽动者的不当利益诉求甚至非法图谋。他们往往以受害者的姿态出现在公众视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夸张描述事态,试图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的善念达到个人目的。面对未经证实的信息,增强法治意识,“三思而后行”,才能避免被人利用,做出损害社会秩序、触犯法律的举动。

  家和万事兴,国安享太平。实现伟大中国梦,需要良好的社会秩序作保障。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社会就会减少矛盾、增加和谐,国家发展就会减少内耗、提高效率。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19:29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