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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26种公务浪费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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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政务接待到内部管理,从公款使用到公车使用,甚至到公文交换、职务交接、节水节电等细节,都有可能因浪费问题被问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日前出台《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勤俭节约规定行为问责办法》,对26种浪费行为进行严厉规范。

  《问责办法》规定,在检查、调研、会务、接待等政务活动中,未经批准举办庆典、奠基、揭幕、剪彩、表彰奖励等活动的;张贴悬挂横幅标语、铺设地毯、摆放花草、水果、安排文艺演出的;发放接受礼品、纪念品或土特产等9种行为将被问责。在公款使用中,用公款购买、印制与工作无关的画册、邮票册、书籍,制作贺卡、明信片的;向基层单位硬性摊派征订刊物、推销书籍的;用公款支付发表个人署名文章、出书或购买载有本人文章的书籍费用等6种行为也将被问责。问责程序将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查证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形式包括警示谈话、效能告诫、诫勉谈话、考核扣分、取消评先等10种,最重者将建议免职。

  此外,《问责办法》还规定,在单位内部管理中,不通过党政内网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公文交换,印发纸质文书,造成浪费的;调动工作后不及时移交办公用品,占有使用的;节电、节水、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等方面措施不力的等6种行为将进行问责。同样,在车辆管理使用中违反规定更换、安装汽车设施、设备的;用公车学习驾驶、扫墓、在婚丧嫁娶中公车私驾、私用的;公务活动中不执行轻车简从规定的等5种行为都将进行问责。(记者朱磊)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05:54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