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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深化“灯盏工程”常态化开展

重庆璧山县丁家小学 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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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灯盏“职责和服务承诺,促进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渝委组〔2012〕267号及璧教工委〔2013〕62号文件精神要求,丁家小学在单位退休党员中开展“灯盏工程”,退休党员积极性非常高,此活动激活无职党员主体意识,促进无职党员有岗有责有为,获得党内外人士一致好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内涵,科学设灯

我们根据无职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实际情况,相应设置以下灯盏:

1、“信号灯”。熟悉党务、校务知识,对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并及时上报;对可能引起社会治安的苗头问题及时向组织反映等。

2、“助航灯”。积极加入党员志愿者队伍,帮扶困难党员群众等职责。

3、“环保灯”。保护环境,做好卫生监督;做好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进行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

4、“应急灯”。参与防火防汛,处理突发事件,做好社会维稳;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做好宣传和解释,积极协助调解民事纠纷;纠正社会不良风气等。

二、设岗定责,依灯承诺。无职党员依据“灯盏”职责作出2-5项服务承诺,其中党组织书记承诺中应包含党员教育管理事项。承诺主要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承诺事项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对无职党员认岗情况、“灯盏”职责和服务承诺,我们都通过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挂灯上岗,按责践诺。我们要求无职党员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灯盏”职责、兑现承诺内容,确保承诺事项按时高效完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践诺情况,没有完成的承诺事项要说明理由和下一步打算。而党组织要及时掌握汇总党员践诺情况,推行承诺事项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实行跟踪管理、随机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帮助,确保全面完成承诺事项。

四、依责述职,定期评诺。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对党员“灯盏”职责、服务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无职党员应据实讲述履职情况、承诺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等。评议主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的方式进行,我们采用了季度一评,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采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优秀”等次名额原则上在党员总数的15%左右。

五、运用结果,表彰激励。我们将无职党员评诺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将作为县委年度创先争优表彰推荐的基础依据,也可给予适当的物质激励;对“不合格”的,要重点教育整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其践诺情况和评诺结果纳入党员评议的重要内容。

通过实施退休党员“灯盏工程“,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和发

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璧山作出贡献。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10:1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