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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

吉林长春南关区 金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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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思路,部署了新任务,这对于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工作,务必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以“党史、党纪、形势”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为主旨,以育人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党委会、支部会、网络培训等有效平台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三项教育活动。

1.开展党史教育。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近现代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知晓党的基础知识,引导党员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奋斗史、建设史,领悟中华民族和党的优良传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信心。二是加强宗旨意识教育。要以学习英雄、学习身边典型事迹为重点,重承诺、学英雄、当先锋,贴民心、促发展。教育党员认识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三是加强优良作风教育。教育党员认识作风建设对于我党发展壮大的重要作用,以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不断推长春联通快速持续发展。

2.开展党纪教育。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开展示范教育。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二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认真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倡导清廉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开展党纪普法教育。要对党员开展党内纪律基本常识的普及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对党纪知识的了解,提高党员遵纪的自觉性、主动性。要通过普法教育,使党员成为遵章守法的模范,成为法律法规的义务宣传员、信息员和督员。

3.开展形势教育。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认清国际形势。要组织党员通过报告会、观看影片等形式,了解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了解我国的对外政策以及我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从而明确如何抓住机遇,如何应对当前困难。二是认清国内形势。要组织党员认清当前国内的主要形势,遇到的问题、发展的方向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 通过教育,使党员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党的政策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加强联通特色的司情教育,找准差距,增强企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认清自身形势。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支部的实际特点开展自身形势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工作岗位、生产经营所面临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明确党员工作生产经营的发展方向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抓机遇、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党支部在开展党员干部理论中心学习、自学与集中学习、远程教育、党员轮训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党员集中学习教育。要建立理论学习制度,将学习情况 作为党内评议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保稳定、促改革、助提升,凝心聚力创佳绩,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公开承诺活动

     以党员主动自愿承诺的方式,以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队伍稳定,营造和谐氛围,凝心聚力、聚精会神地抓改革、抓提升,促进公司转型发展为宗旨,在党员中广泛开展承诺活动:即围绕转型发展,在管理提升上做出承诺;围绕促进改革,在稳定队伍上做出承诺;围绕年度目标,在创造佳绩上做出承诺;围绕创先争优,在担当先锋上做出承诺;围绕服务基层,在排忧解难上做出承诺。

1.承诺履行先锋责任。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永葆先进性。党员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要通过党员自愿承诺履行先锋责任的形式,增强党员创先争优意识,将党员落实先锋责任的平时表现,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2.承诺联系服务群众。要结合本岗、本职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党员自愿承诺开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要积极组织党员开展进社区送政策、送科技等活动。

3.承诺参与党内活动。各党支部要通过党员承诺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权利义务的意识,不断加强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要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下给党内活动提出的新要求,在继承和发展“三会一课”党内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党员活动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吸引党员主动参与党内各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各党支部在活动中要明确承诺形式,采取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求、党员自愿、个人书面承诺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同时把党员自愿承诺情况将作为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能否成为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要分类实施承诺,根据党支部和党员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开展承诺。要实行履诺考评,听取党员落实承诺情况,并邀请群众参与评诺工作。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承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注重领导带头,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主动带头参与活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要统筹兼顾,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做好典型经验、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9日 10:5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郭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