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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北京市司法局 董辉 赵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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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房山区司法局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为切入点,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工作,形成了团结务实谋发展、奋发有为干事业的良好风气,使我局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基本情况

房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工作人员300余名,党员182名。其中基层乡镇司法所党员76名,组织关系划归乡镇党委管理。其余106名党员(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8名)划归区委政法委管理。司法局机关设党总支,党员86名,下设了6个支部,包括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监狱警察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交道中心法律事务所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我区律师协会2011年6月成立党总支,党员20名,下设5个支部,包括太行律师所党支部、国宁律师所党支部、隗有宝律师所党支部、智远律师所党支部、瑞丰律师所党支部。 

二、主要做法

房山区司法局以“强素质、求发展、见实效”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精心谋划,科学定位,夯实思想基础

确立紧紧围绕全区新的发展战略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保障能力上下功夫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思路。一是选准着力点,把握结合点。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提高,以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更加强烈的进取意识、更加优异的工作成效,自觉投身到推动三化两区建设的大发展中来。二是把握局情,发现问题。开展以“查找问题,学习提高,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活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并全面整改落实。三是搞好思想发动,增强持续动力。针对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抵触厌学、被动应付情绪和“走过场”的思想倾向,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发动工作,树立不学不行、学则有成、学成则进、不学则退的观念,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主观能动性,初步实现由“要我学”为“我要学”的思想转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浓厚氛围

主要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方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并充分利用局内网、宣传橱窗、电子屏、《房山司法》等载体,开辟学习型党组织专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责任到位。成立了司法局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全局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责任、指导、服务、保障四落实。三是结合到位。把学习党组织建设与干部培训教育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三敢精神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四是考核到位。按照方案要求,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对干部学习教育培训批次、标准等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优依据。

(三)创新载体,活化形式,探索有效途径

努力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体现时代特点、贴近党员需求、富有实际成效。一是创新载体,搭建多元化学习平台。着眼于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在全系统开展以“思想大提高、作风大整顿、岗位大练兵”为内容的教育活动;着眼于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以创建“学习型、责任型、廉洁型”为内容的三型领导班子活动,把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作为首位工作来抓,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实现了“四有”即有计划安排、有责任落实、有学习制度、有中心议题;着眼于提高机关干部业务和学习能力,在局机关中开展唱诵读讲、主题征文等学创活动,推动学习取得实效。二是活化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按照区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实施要求,制定了我局具体的实施计划,指定必读书目、汇编学习资料,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勤、交流、信息通报等内容。充分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时机,针对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如组织干警到井冈山开展革命传统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和体验教学,使干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亲身触摸、体验、缅怀井冈山革命斗争光辉岁月,激励干警们学习动力。三是典型引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培植典型、宣传典型,打造“移动课堂”。

(四)立足实际,学以致用,力求取得实效

坚持以学促用,以用促学。一是努力提升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能力。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找差距、创新发展争一流”、“三敢”精神大讨论活动,找准职能定位和工作切入点。二是努力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等五项新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从源头上防范、控制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全面实现人民调解进法院、进检察院、进交通局、进工商的工作模式,着力探索“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认真做好专题调研,实现成果转化。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司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开展调研过程中注意把握好三个关系,考察调研与学习研讨的关系,重点课题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领导分工与部门合作的关系,努力使调研成果成为领导班子的决策依据。局班子成员不仅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进行调查研究,并 “走出去”,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借鉴经验,拓宽思路。目前,局党组确定的检调对接机制、物业纠纷化解机制等专题调研已经转化为实际工作。

三、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我局虽然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正视和解决,比如个别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不强,学习内容方面涉及的知识面还不够广等等,这些问题也普遍存在于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之中。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着力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1、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程,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健全经费保障制度。 

2、领导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学习表率作用。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作为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环节,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作学习的楷模。  

3、要发挥领导体系的作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对创建工作具体指导、检查、验收、反馈和管理。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的领导体系才能为高水平的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4、要拓宽宣传渠道,构筑多样化创建网络。如设立学习周、学习日,学习论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举办以“精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心得、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开办主题学习讲堂;开展学习评选活动、征文及演讲比赛、全员读书活动等,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二)更新学习理念,提倡重新学习,促使创建持续开展 

1、增强学习意识与提高学习力相结合。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思想工作和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把学习当作第一义务,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学习中生活,在生活中学习,实现学习的常态化。

2、丰富学习内容与夯实党员知识储备相结合。为了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创建活动中,要始终坚持把素质有提高、本领有增强、组织有强化、工作有发展的“四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从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紧贴发展的实际来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夯实党员理论知识储备。  

3、建立学习制度与培养自觉学习习惯相结合。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将自己培养成学习型党员和干部。要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数量以及考核办法等。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养成热爱学习的良好习惯。只有建立学习制度与培养学习习惯相结合,学习才能蔚然成风,也才能出成效。  

4、理论联系实践学习与实践联系理论学习相结合。一方面,学习是为了解决现实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在结合实践的学习中树立目的性,要在学习中按照预定的目标去实践,尤其是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要自觉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这样学习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不断革新思维,形成系统思考,引导创建深入开展 

1、要做好长远规划,养成系统思考。在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规划时,要从战略角度、长远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发展的、动态的视角看待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有长久的战略安排,对影响全局的重大难点热点问题要有深入研究和系统思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党员干部要从党的角度和战略角度思考问题,安排工作,在总结工作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形成系统思考。 

2、要建立长效机制,转变生活方式,养成科学思维。要从科学角度出发,以科学思维模式开展各项工作。在提倡转变传统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并建立新的持续发展机制。 

(四)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创建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规范。二是建立完善各类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逐步完善各项政策体系,保障率先发展。四是建立责任体系,加强督查考核。五是搭建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保障学习的持续力。党组织和党员要增强学习力,让群众感到可信;增强亲和力,让群众感到可亲;增强凝聚力,让群众感到可爱;增强战斗力,让群众感到可亲。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13:2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