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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在职党员双重教育管理问题的思考

甘肃张掖市临泽县委组织部 王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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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监督,是滋生腐败的根源。而干部腐败的结果,对党和国家的事业、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干部自己和家庭都是悲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并提出“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在职党员进社区实行“8小时以内”在单位,“8小时以外”参与住区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这何偿不是一种值得深化和推广的干群联系工作体系。

但是这种工作体系存在着认同度不高、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监督“8小时之内”有政策和法律依据,理直气壮,合情合理。而对“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认为反正是人家的私人时间、私人空间,在实际工作生活和潜意识中存在不应该、也不便于监管的思想。可是,公职人员和我们普通民众一样,“8小时之内”和“8小时之外”是密不可分的,“8小时之内”在受到监督的氛围内可能规规矩矩、正儿八经,在“8小时之外”的监管空白时段,就可能自我放纵,从而导致公职人员在“8小时之内”行使公权力时违法施政,或导致公职人员道德滑坡、行为失当,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公职人员的家庭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如同不断暴出的落马领导干部,正是八小时之外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最后导致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锒铛入狱,失去自由。因此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8小时之外”,既是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爱护和保护。

“8小时之外”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公款吃喝宴请、公费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生活萎靡等行为。主要是方式是让尽可能多的增加干群联系渠道,尽可能多的让群众参与测评,鼓励举报;然后是实施“家庭助廉”工程,开展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父母座谈与交流,开办“廉内助”廉政教育培训班;编写廉政歌曲,排演廉政节目,群发廉政短信;及时公开处理“8小时之外”不廉洁、不检点行为等。

腐败和所有的事物发展一样,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监督防范时段延长了,监管空间延伸了,监管主体多元了,就可以防微杜渐,使公职人员时刻都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角色、家庭角色,保持头脑清醒,避免出现很多问题。对此,所有公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论权力大与小、职位高与低,应主动自觉地参与社区活动,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党委和党的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进行整体部署,增强可操作性,使这种“8小时之外”的监督形式,形成刚性的、多维的坚固防线。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15:3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