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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季度督查强化远教工作监督管理

贵州绥阳县委组织部 龚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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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全县远程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素质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绥阳县建立远程教育季度督查制度,加强对全县远程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抓重点、重点抓、带动全局。以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机制为目标,本着统一领导、协调运作;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客观公正、真实可行;科学规范、分级考评的原则。每季度以抽查方式,对全县建在各乡镇、村党员活动室和农村中小学的178个站终端接收站点分类按乡镇进行抽查。力求通过定期考核评估,切实加强对站点教学工作的指导,促进站点教学工作有效开展,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远程教育取得实效。同时全面、客观地检验和评价各乡镇、村和农村中小站点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情况及应用效果,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激发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远程真正受到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欢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积极作用。

抓具体、具体抓、一抓到底。绥阳县季度考核评估本着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站点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站点特点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估细则,分类进行考核评估。对建在乡镇党员活动和村党员活动室的站点由县远教办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考评,依托学校建设的站点由县教育局制定的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考评。各类站点的考核评估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和教学制度、教学方式、教学服务、教学资源利用、教学效果等五方面共20项指标进行。每季度督查由县委组织部、县远教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评估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各级各类站点进行随机抽查。在建立季度督查制后,全县取消年终检查,各乡镇每次对各类站点抽查考评的平均分既为该乡镇该季度考评总成绩,每季度考评成绩占年度考评总成绩的25%,四季度累计得分既为该乡镇本年度年终考核的最终成绩。

奖惩并重、用好考核结果。绥阳县远程教育季度考核评估办法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各级各类站点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综合性指标。并将建在乡镇和村党员活动室的站点的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价远教工作和发放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主要依据,对考核评估得分在95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扣发该站点本季度运行维护经费600元,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建在学校的站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学校工作和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14:5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