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选”、“育”、 “留”、“出”
浔阳区党员教育管理四步法

江西九江市浔阳区委组织部 彭毓超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九江市浔阳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实际,通过实行“选”、“育”、 “留”、“出”的党员教育管理四步法,着力解决党员教育不足、管理不力、疏通不畅等问题,提升了党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选”人,把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成合格党员。

一是详细摸底。对全区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台账,详细记录每一名有入党意愿的干部群众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入党意愿等。

二是实行联审。由基层党组织与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建立起发展党员联审制度,及时通报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听取发展对象在反腐倡廉、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意见。

三是严格审查。要求基层党组织审批的参党对象要人人见面,谈话考察,对入党动机不纯,对党的认识不足的,坚决不予批准,从而有效地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失察。

(二)党性“育”人,把合格党员培养成优秀的党员。

一是加强社会主体特色理论体系教育,增强党性修炼。通过定期上党课、设立理论学习园地、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手段和课堂教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学习社会主体特色理论。

二是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72学时;每名党员每年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组织生活,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 “三会一课 ”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 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教育“留”人,把不合格党员转化为合格党员。

一是结对帮教,帮扶转化。党支部确定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结成“帮教对子”,签订帮教转化工作目标责任书,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目标和措施,每月按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帮教情况。

二是定期谈心,消除思想顾虑。实施党组织负责人与不合格党员定期谈心制度,通过面对面谈心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帮助消除思想顾虑,鼓励他们以健康、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促其尽快转化。

三是定期回访,进行动态管理。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到不合格党员家庭进行走访,并与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引导单位和家庭共同承担帮扶责任,进行跟踪教育,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教育与关怀。

(四)规范“出”人,把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不合格党员疏通出党员队伍。

一是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按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对于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即进行诫勉谈话,提前警示教育,督促整改。

二是正反量化得分,综合评定等次。根据党员积分评星、民主测评获评等级、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累计次数、参与社区建设,实行正向考评加分;根据“不合格”选项的累计数,实行反向测评扣分。根据量化得分党组织合议提出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初步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相关决议,落实教育帮扶措施。

三是区分不同性质,酌情劝退除名。不合格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则进行劝退,坚持不退的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应受开除党籍处分而提出退党要求的,不能按退党处理,仍应予以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17: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