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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把“项目管理”法运用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去

重庆市政府外侨办 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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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构筑“中国梦”宏伟蓝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诸如此类的领导讲话、会议精神会很多很多,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呢?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把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从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前,迫切需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笔者提倡,把“项目管理”法运用到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

一、“项目”的科学分类。下面以组织工作为例进行分析。在组织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文件中,通常包括党员队伍建设等板块。对这一板块的每一项工作进行分解时,可以把它分门别类确定为是“阶段性项目、常规性项目、巩固提高项目、深化完善项目、成果验收项目、摸索试点项目、开拓创新项目”等项目中的哪一种或几种。在划分给各处室后,各处室再进行细化,再分成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再分成若干具体措施、比例、目标等具体指标。细化后的各个工作项目,统一制作成Excel表格,交办公室统一管理。比如说,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是阶段性项目,是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再比如,发展党员工作,是常规性项目,组工要点上只原则性地提出:“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在分解任务时,在发展党员方面可规定为:“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数量稳步增长,发展质量继续提高”。负责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的业务处室在细化时,可规定2013年全年发展党员总数,并分配给下一级各个归口单位,如某市的任务是1000名,在与该市签订合同时,在此“项目”上就作出明确规定,年终按规定的数量指标进行考核。

二、拓展创新型项目的来源渠道。对于非创新型项目,由于它有上一年开展的“基础”,因此,在细化时,只是在“量”化的指标上做“加减法”,工作较易“落地”。对于创新型项目,细化起来难度较大。目前,创新型项目的来源,通常有两个渠道,一是上级党组织提出,二是领导提出。这两个渠道由于受到信息过滤、信息筛选、信息通道狭窄、领导事务繁忙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每年的创新型项目较少,有的单位在全年的工作中甚至一个没有。当前,尤其需要大力拓展创新型项目的来源渠道:一是“内部挤压法”。要求各处室在研究下一年的工作思路时,在“开拓创新项目”的制定上狠下功夫,可硬性要求每个处室每年至少提出4-5个“开拓创新项目”,让每个干部职工“开动机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贡献智慧”。二是“招投标”法。每年在召开年度组工会之前,公开向全市“招标”,各级党组织可以在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自身形象建设四个领域内,结合实际,提出创新型工作项目,并向市委组织部“投标”。各处室研究提出是否采纳的建议,提交部务会综合审定后,同意采纳的即为“中标”。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即可付诸实施。三是“奖励法”。鼓励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多出新“点子”、新“思路”。凡被上级党组织采纳的,根据采纳的程度和实际取得的效果,分别给予不同方式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以下论述),以此广纳群言、博采众长,从而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每年的工作中,才能多出“特色”,多出“亮点”。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类项目审定后,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尤显重要。一是承包“项目”。部机关与各处室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明确在各自的板块中,各处室在分类项目中的各项细化指标。二是“项目”的再承包。各市(区、县)党委组织部的对应处(科)室,根据对应的上级处室的细化项目和细化指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分别制定出完成承包项目的具体措施和要达到的目标。各市(区、县)党委组织部汇总后,分别形成项目承包合同,与上一级组织部正式进行签订。特别是在创新型项目的确定时,可以是下一级组织部自行“认购”,也可以根据其各方面情况,下达“硬任务”、“硬指标”。三是探索制定创新型项目奖励办法。总书记的十八大讲话、中央专门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部署会精神,各个地方、各个单位,各行各业都在抓落实、抓贯彻,如果没有特色,正如隋炀帝下江南时说的“三千女子一般娇,玉丝粉黛过眼云”,无一人留下“深刻”印象;如果没有“亮点”,大家工作都一个样,没有任何工作“让上级领导为之兴奋”、“让上级党组织大加赞赏”,虽然不能说是工作“白干”了,但是“你这个地方”就没有“声音”,在很多时候就没有“发言权”。可以说,对于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创新;对于任何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最需要多出“特色”和“亮点”,需要创造出更多的创新型“项目”,才能给自己“长脸”。如重庆市的“三项制度”、“三项活动”、“流动党员管理十条”等“项目”,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中央多种媒体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为其他省(区、市)所“景仰”。然而,仅靠“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提出创新型“项目”,其渠道有点狭窄。元朝王实甫在《西厢记》中说得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赏罚若明,其计必成。”为了收集更多的创新型“点子”,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管理模式的启示,可以实行重奖的办法,引导、鼓励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大胆提出创新思路,大胆在工作载体、工作方式、工作渠道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比如,对于提出的一项创新型项目,如果经试点后在全市推广的,如是党组织提出的,可以奖励20万元,在考核时加5分,是个人提出的,奖励10万元,在考核时加2分;如果在全国“打响”的,如是党组织提出的,可以奖励100万元,在考核时列入第一名,是个人提出的,奖励50万元,在考核时列入该单位第一名,并越级提拔、重用。四是加强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目前,对下级组织的考核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但是很多无法“量化”,导致一些单位对考核结果“口服心不服”,甚至出现考核“失真”现象。这就需要改革考核方式,创新考核办法。各处室在制定各个项目的考核指标时,要细化成可量化考核的数字、比例等。部机关按照与各处室签订的“承包合同”,上一级组织部按照与下一级组织部签订的“承包合同”,在年终考核时,一条一款地对照“合同”分别进行“打分”。按“合同”履行情况“奖勤罚懒”、“评先选优”。

无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还是主抓任何一项具体工作,都需要大胆创造、勇于探索。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改革创新,就是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笔者提倡,把“项目管理”法自觉运用到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去,就会多出成果、多出“亮点”。如果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能用“项目管理”法来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市乃至全国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这项工作就会出现群葩争艳、百舸争流的动人局面!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 13:5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