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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探索推行村(居)“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山东烟台市莱州市委组织部 闫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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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莱州市探索推行村(居)“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通过学分制考核的“硬杠杠”,有效提升了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明确学分要求“定好杠”。借鉴机关干部学分考核办法,将考核范围进一步覆盖全市3336名村(居)“两委”干部,明确规定:按实际脱产学习时间计算学分,每4学时记为1学分,要求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每年应完成12学分的培训任务;其他“两委”干部每年完成8学分的学分考核任务。同时,市委组织部坚持每年举办学制1周以上的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班,适时开展蓝色经济、农业产业、民营企业发展等专题培训,为村(居)干部提供充足的学习机会。

二、规定学分标准“描好框”。明确规定纳入学分制管理的“四类”培训项目和积分细则:一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或经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相关部门承担组织的各类脱产培训班次,每课时计0.25分;二是参加镇街或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的党课、专题讲座、实用技术辅导等,每课时计0.25分;三是参加由国家、省、烟台以及本市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分别登记4学分、2学分、1学分、0.5学分;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依据毕业证书,分别登记4学分、6学分。

三、建立学分档案“记好账”。各镇街分别建立村(居)“两委”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一村一档”,安排专人负责学分登记资料审核、录入,并填写《村(居)“两委”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学分考核表》、《村(居)“两委”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学分考核汇总表》。每年12月底前由市委组织部对各镇街村(居)干部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镇街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学分任务的镇街进行全市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学分任务的村(居)“两委”干部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 16:4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