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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检察机关党员教育理念的几点思考

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蒋家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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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就为新时期和新形势下提高党员教育水平提出了新要求。笔者认为,加强对检察干警中的党员的教育,应当突出职业特点和岗位特点。

一、检察机关中党员教育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作为检察干警的党员,既具有党员群体的一般特征,又带有检察行业的特殊性。其一般性表现在检察队伍中的党员也应当具备党员应具有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等等。其特殊性表现在,检察行业作为法律行业的一个分支具有较强专业性,检察行业作为司法行业具有明显的职业化特征,这些特点决定了检察队伍中的党员具有不同于其他群体中的党员群众的特殊性。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检察队伍中的党员的教育,就应当准确把握这种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对立统一。

具体而言,加强对检察队伍中的党员的教育,既要采取一般的教育方式,如通过观看革命教育电影、展览,参观革命历史遗迹,学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等做法;又要具有针对性,以符合检察行业的特殊规律,真正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

二、检察机关创新党员教育理念的思考

笔者认为,创新检察机关党员教育理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将党员教育与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开展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归根结底是要提升检察干警开展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而这也正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所着重要求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法律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大报告还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可见,开展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干警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专业能力,不仅是检察事业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明确要求。因此,将党员教育与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党对检察事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许。

二是将党员教育与检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相结合。检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是一个包含职业准入、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保障等多方面内容的大课题。其中加强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无疑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例如,我们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党员教育具有内在一致性。党的十八大提出当面临的形势越是复杂,就越要维护当的集中统一,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当中要保持高度一致,这与对检察干警的“忠诚”的要求是一致的。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为民”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公正”的价值观是内在一致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与“廉洁”的价值观是根本一致的。

可以说,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与加强对检察干警中的党员同志的教育具有内在一致性,因而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10:3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