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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监督

北京丰台云岗街道大灰厂社区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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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正在努力构建一个崭新的党员思想教育体系,以使新时期的党员教育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构建新型的党员思想教育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监督环节是不能被忽视的。而根据当前党员思想教育的现状,不但不能被忽视,而且要极其重视,切实制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令人民群众信服的制度和措施,以防止过去那种只落实于口头,、笔头,而落实不到人民群众心头的空洞措施的重演。

第一,上与下的结合。根据党内民主的原则,监督,不仅是上级监督下级,而且下级也要能够和敢于监督上级。这里的关键词,一是“能”,二是“敢”,就是要有保证监督人的党员权力、法律权利、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第二、内与外的结合。光有党内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广泛的党外监督,也就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应该敞开胸怀,为人民群众监督党员和党的领导机关创造条件、打开大门,实施阳光行政政策、财产公示政策、重大决策事项预先而不是事后向人民群众报告的政策,以利于人民的有效监督,是自己的可能患病,能够止于肌肤,而莫入膏盲。

第三,党的纪律与国家法律的结合。党员教育离不开惩戒。党员违纪行为同时构成违法的,应该以党纪惩戒和法律惩戒同时并举,不能让党纪惩戒程序延误了法律介入的最佳时机,而让群众诟病我党“护犊子”。这样才能真正地严肃法纪,取信于民。

除了以上“三个结合”之外,要真正把监督工作做好,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党内外监督机制,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还要从党的工作方法、工作思想、思想意识等方面,按照十八大精神,做出重大改变。

第一,在工作方法上,应该抛弃过去那种“阵风式”、“战役式”的工作方法,而建立起常态化的党内外监督机制,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时时刻刻都处于全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是每一名党员和群众,时时刻刻都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过去那种所谓“从几月到几月,打一个什么战役”的做法,早已为人民群众所厌倦,如不改变,就很难再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更谈不上什么监督效果了。

第二,在工作思想上,应该改变那种“少数人得病,多数人吃药”的方式,实施有的放矢的、有重点的监督机制建立方法。比如:行贿受贿、包二奶、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多发生在有职有权的领导干部和处于关键岗位的同志身上,解决这些问题,就不能让众多普通普通党员都来“陪绑”,而应该将这些“特殊人”、“特殊事”与普通党员区别开来,明确其为重点监督对象、监督现象。这样,才能使被监督者感到威慑,而使监督者“不觉冤枉”,从而充分调动普通党员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改变“党委工作行政化、企业化”的工作方法,才能保证监督工作畅通、有效。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行政机关、企业领导借口“与国际接轨”,在领导与群众之间设立层层关卡,阻断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群众对领导“只知其名,不见其人”有意见、有建议无处投诉。而有些党的领导机关,也效仿于此,把自己弄得像个衙门,把群众拒之大门之外。党的领导部门,不同于行政部门和企业,它承担的是更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党的章程、党的宗旨,都是不允许将自己关在衙门里,拒群众于大门之外的。党的领导部门的工作作风能否改变,直接关系到监督机制建设的成败,不可不高度重视。

应该说,党员思想教育,对我们是个老课题了,任何人看了都不陌生。但是在十八大后的新形势下,又是一个新课题,如果不能适应新时期、新要求,没有创新,敷衍下级,敷衍群众,则势必不会有好的效果,而这正是我们要竭力避免的。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15:2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