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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党员教育工作模式 提升党员教育工作实效

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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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一、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党员教育工作的内在动力

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方式方法。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方法和途径。

2010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党员联系实际,解放思想,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受到教育。

建立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加强党员教育需求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结合法院机关特点,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2009年以来,先后选配法院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及优秀共产党员代表等,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法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和省、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党员干警结合培训内容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进行学习交流。2011年2月,我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全国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上,作“立足法院工作,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交流发言,获得中央创先争优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肯定。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定期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讲课内容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浅出地做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

二、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新格局

开发整合党员教育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党员活动室建设成为党员教育的主阵地。2009年以来,组织法院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届历次全会、十八大精神和新修订党章等,并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党的作风、党的纪律等培训,巩固和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知识型干警”建设。

加强党员教育教材建设。法院机关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按月发放《求是》、《党建》、《党的生活》、《共产党员》和《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等党刊党报学习材料。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资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创建“职工书屋”,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三、积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党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坚持重在使用,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和手段,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积极开发党员教育信息资源,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应用,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法院机关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党支部牵头,配备专兼职组织委员,负责党员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教育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加强对党员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16:5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