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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载体分类施教健全机制郯城县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山东临沂市郯城县纪委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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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郯城县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整体规划,按照“创新载体拓阵地,分类施教建长效”的工作思路,打基础、强措施、求保障,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途径,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特色、有创新,逐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创新载体,增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载体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该县结合实际,立足三大宣传教育阵地,采取五种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一)构建三大教育阵地,打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平台。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以“一团、两校、三基地”为阵地,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一是组建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团。2009年以来,从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党校、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抽调13名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讲师,组建了郯城县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团,分8个门类、17个课题,定期在全县各单位开展巡回宣讲活动,成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流动阵地。成立以来,已举行36场宣讲活动,受教育面达6000多人。二是成立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全县各乡镇以综合文化站为依托,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学校,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在农村村支“两委”换届前后,共举办培训班52期、培训农村干部4000多人次,有力保证了农村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坚持把县委党校作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主阵地,把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去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领导干部1000余人次。三是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阵地。在县看守所建立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在县检察院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在县纪检监察网上开办了反腐倡廉宣教网络基地。目前,全县已组织50余批次、10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配备了60名专兼职信息员定期编发反腐倡廉信息。

(二)采取五种教育形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力。一是以课讲廉。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县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目标任务、形式和要求,实行了领导干部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每年初县委都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县委常委全部到各自联系的部门、乡镇授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讲党课。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211次,受教育面达到1.5万人次,切实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二是以史铭廉。郯城是具有3000多年历史的古城,廉政文化底蕴丰厚。利用我县历史上清官贤臣西汉廷尉于定国、二十四孝之一的郯子“鹿乳奉亲”等勤廉文化史实和历年来该县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用柳琴戏、郯马调、诗歌、书画等形式,编排成形式多样的宣教作品,融入到“七一”、“元旦”等节日汇演和宣传资料中,引导党员干部学史铭廉。三是以案说廉。县纪委、县检察院推行办结案件剖析制,要求办案人员就办结案件写出剖析材料,作为以案说廉教材,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案例教育。四是以谈警廉。制定了《实行党员领导干部约谈制度的意见》,实行“十必谈”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去年共对11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信访约谈,100多名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取得了明显效果。五是以禁促廉。2010年,在全市率先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从县委办、人事局、交警队等单位抽调18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人员执行“禁酒令”情况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先后对22名初次违法禁令的干部进行了诫勉教育。2011年,下发了严禁举办“升学宴”的通知,严禁党员干部为子女操办“升学宴”,强化“五个不准”,实行报告、承诺制度,初步遏制了大操大办“升学宴”之风。

(三)开展多项教育活动,巩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果。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结合郯城“孝”文化、“廉”文化,印发创建宣传单5000余份,布置廉政文化艺术展板300余块,建设廉政文化一条街17处,建立廉政文化示范点20个,申报省级廉政文化六创建示范单位2处、市级六创建示范单位13处。二是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向全县党员干部下发主题教育教材8000余册,编辑赠阅警示教育材料《镜鉴录》4辑1000余本。成功举办了庆祝建党90周年廉政书画展,征集各类廉政主题书画作品170余幅,印刷了《清风颂歌献给党》书画作品集,参观人数达6000余人,营造了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基联创”活动。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代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成功创建市级示范乡镇2个,示范站所15个,示范村居15个,有效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准则》讲座6期,讲授廉政党课16次,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在全县形成了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五是深入开展“守纪律,树形象”、“三比三看”和“讲学习、比作风、做表率,争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2期,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类培训8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和业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在建党90周年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我县纪检监察干部1人受省委表彰,1人受市委表彰,7人受县委表彰。六是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全县983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竞赛,通过竞赛,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七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日”活动。多渠道丰富警示教育内容,根据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及工作领域,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每月调度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回访,交流心得体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已开展回访活动14次,回访干部职工200余人次,征求意见20余条。实行跟踪问效,每月28日进行汇总,对当月没有开展或开展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编发通报3期,对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各单位已组织警示教育活动500余场,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2万人次,整改问题2000余个。八是扎实开展“强化宗旨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配档表,通过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深入剖析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着力解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队伍、作风、行为纯洁。九是筹备组织“古郯清风”主题演出。为打造郯城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县纪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组织筹办“古郯清风”廉政主题演出,广泛向社会各界征集廉政节目,先后三次召开调度会,对演出筹备情况进行调度安排。在征集的100多个节目中初步优选确定了12个,目前节目已进入排练阶段,拟于“七、一”前组织演出。十是组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五讲五比五争当”活动。丰富学习培训形式,实行分级管理、分层培训,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及乡村基层干部三个层面,分别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积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网上大征集活动、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和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百家企业评部门”活动,深入动员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了10个督导组,随时调度工作进展。目前,活动已进入思想发动和学习培训阶段,全县已有117个单位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安排,在全县形成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分类施教,增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说服力

分类施教是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该县将科级领导干部、县直部门中层干部、农村干部、领导干部家属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因人施教,增强了宣教工作的说服力。

(一)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三廉”教育。一是任前廉政谈话教育。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派出专人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年度述职教育。每年底领导干部都要写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离任廉政教育。对离任的领导干部,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开展廉政教育。对存在轻微问题的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立案查处。

(二)开展县直部门中层干部岗位廉政教育。县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编办参与,对县直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进行分类,定岗、定责、定人,确定重点教育对象,实施“六廉”制度,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一是廉政谈话,每半年由县纪委常委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二是建立廉政档案,中层干部每人一档,县纪委留存电子档案;三是廉政承诺,每名中层干部都要结合岗位职责,做出廉政承诺;四是签定廉政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五是开展廉政宣誓;六是组织廉政评议,定期对中层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评议,作为评选“廉洁勤政好机关”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全县150个单位建立健全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1000余名中层干部通过会议、书面等形式进行了廉政承诺、廉政宣誓。

(三)开展领导干部家属“廉内助”教育。县纪委与县妇联共同开展了科级干部家属“树立廉政风尚、创建和谐之家”教育活动,与15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签订了《家庭廉洁承诺书》,在全县评选出“十佳廉内助”,进行巡回宣讲。

三、健全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整体合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障。该县从四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党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反腐倡廉宣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负责全县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由纪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宣传教育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签订了宣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把宣教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宣传、文化部门把弘扬清风正气作为宣传主旋律,组织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作风建设,政法、建设、广电等根据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和配合宣教工作,全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局将反腐倡廉宣教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从每年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宣教经费,保障了宣教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也拨出专款,用于反腐倡廉宣教工作。2009年,郯城县在成功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建设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和廉政文化创建中投入经费300余万元。

(四)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县委将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占有一定的分值比重。实行量化管理,明确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年初分解任务,年内督促检查,年末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16:1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郭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