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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英雄模范人物:李公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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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公朴(1900-1946) 男,汉族,江苏省常州市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李公朴1924年入沪江大学。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6年赴广州参加北伐军,在国民革命军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工作。大革命失败后赴美留学,1930年回国。“九一八”事变后,从事抗日救亡运动和群众文化教育工作。1934年参与创办《读书生活》半月刊。1936年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均当选为执行委员。同年11月,与沈钧儒、邹韬奋等七人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成为轰动全国的“七君子事件”。出狱后,继续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在武汉参与合编《全民抗战》杂志,宣传抗日救国。武汉沦陷后,曾到延安参观访问,并组织抗战建国教学团到晋察冀、晋冀鲁豫边区参观。1940年底回到重庆,后移居昆明,从事民主文化活动。创办北门书屋和北门出版社,出版、销售进步文艺书刊,宣传抗日救国和民主进步思想。1944年中国民主同盟在昆明成立云南支部,当选为执行委员。1945年10月当选民盟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2月10日,重庆各界举行庆祝政协成立大会,被推为五人主席团成员。因反对国民党的独裁、内战政策,同年7月11日晚被国民党特务暗杀。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14:43 来源:新华网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