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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有”破解“两个不合理”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周新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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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偏远地区的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存在着“两个不合理”现象。一个是岗位和职务设置不合理,表现为“两多两少”:综合管理岗位多,领导职数多;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服务岗位少,干事跑腿的人员少。另一个是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也表现为“两多两少”:年老体弱的多,“土干部”多;年富力强的少,“科班”出身的少。这“两个不合理”现象直接关系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也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神经末梢”。对此,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破解:

一是完善岗位和职务设置,做到“有增有减”。按照“为民”目标实施乡镇机构分类改革,在岗位和职务设置上做好“加减法”。在不突破政策“红线”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综合管理人员数量和领导职数,增加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服务人员数量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合理提高工作待遇,并不受机构规格和身份限制,保证基层所、站一线工作人员都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二是改善年龄和知识结构,做到“有进有出”。按照“务实”原则加强乡镇干部队伍补充交流,做好“造血”、“输血”、“护血”和“换血”工作。“造血”主要是指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加大在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当地情况的优秀村干部及本地户籍人员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及招聘基层所、站工作人员的力度,确保“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输血”主要是指通过公开招考及时补充年富力强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干劲与活力;“护血”主要是指规范上级单位抽调基层人员管理,防止出现随意“掐尖”和“镀金”现象;“换血”主要是指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退出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生态。

三是强化日常和实绩考核,做到“有上有下”。按照“清廉”要求搞好乡镇干部队伍考评选拔,确保为发展配干部、凭实绩选干部、用考核定干部。强化日常和实绩考核,实质是唯德、唯才、唯绩是举。在考评中,要坚持“清”、“廉”,公开透明,杜绝“私吏”。让干部当考生、当学生,让基层群众当考官、当师傅,既为乡镇干部戴上“紧箍咒”,也为他们撑起“保护伞”。工作成绩“晒一晒”,只看“实的”;交给群众“评一评”,只要“真的”;放在一起“比一比”,只选“好的”,使能干者得到激励,懈怠者受到鞭策,平庸者感到不安。督促乡镇干部赶好考,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交出令考官们满意的“答卷”。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10:2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