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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是基层干部的“赶考标尺”

山东省安丘市委组织部 李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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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基层干部工作成效的标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基层干部工作的唯一标准。所以,群众满意应成为基层干部“赶考”的评价标尺。

让群众满意,是基层干部工作的根本立足点和落脚点。基层干部要把想群众之所想,急民之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工作,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基层干部要谋群众之所谋,忧民之忧,解群众之所难,始终牢记群众无小事,才能答好“赶考”这张考卷。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基层干部唯有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利益,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唯有俯下身子“沉到”群众中去,用真心“零距离”融入到群众中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才能够底气足、人气旺,才能在“赶考”中得高分。

群众是最客观公正的裁判。群众的态度和意见是基层干部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基层干部要坚持踏实服务群众的实干作风。在工作中,突出一个“实”字,发扬脚踏实地为民务实的实干精神,要有“越难越向前”的闯劲,“拧紧螺丝”的钻劲,“越挫越勇”的韧劲,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够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另一方面,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不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沽名钓誉的“面子工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每名基层干部在面对群众的时候,树立服务精神,强化服务意识,把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时刻不忘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服务群众,形成崇尚实干、你争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在“赶考”中以实干成效取信于民。

让群众满意,是基层干部做好基工作的关键所在。只要基层干部勇于开拓、奋发进取,求真务实,就一定能在基层工作的“赶考”道路上书写新的篇章、创造新的辉煌!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10:0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